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熟市服装城春不老服装商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23205********0TXG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581民初4062号 |
案号 |
(2021)苏0581执39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常熟市服装城春不老服装商行支付原告张兴军货款人民币35000元及利息(以35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日止),上述款项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向原告履行。二、驳回原告张兴军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338元,由被告常熟市服装城春不老服装商行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被告负担部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原告,本院不再收退。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7-07 |
发布时间 |
2021-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蒋志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320581MA1PKU0TXG |
登记机关 |
常熟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常熟市莫城街道三星村池巷(5)沃老浜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