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黑龙江鼎盛尚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514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0128民初1631号调解书
案号
(2019)黑0128执恢2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通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黑龙江鼎盛尚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林雪丰工程材料款2,900,000.00元,利息800,778.00元,本息合计3,700,778.00元,此款于2018年 9月 5日前偿履行完毕; 被告黑龙江鼎盛尚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上述第一项本金2,9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22日起按月利率1%给付原告林雪丰借款利息至实际偿还借款本金之日止; 被告张金祥对上述一、二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其他无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36,406.00元,减半收取18,203.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黑龙江鼎盛尚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金祥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通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9-10-23
发布时间
2019-12-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徐连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99585141203M
登记机关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注册地址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黄河路88号建筑科技大厦1栋2单元22层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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