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振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66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106民初744号
案号
(2021)苏0106执恢3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响水海龙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王卫东借款本金500万元,并支付利息(按月利率2%,以50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7月24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扣除已支付的利息27万元);二、如响水海龙运输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第一项债务,王卫东有权对响水海龙运输有限公司的抵押动产进行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债权数额500万元的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三、江苏振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常州振轩运输有限公司、蒋红岗、张建国、蒋丽琴对响水海龙运输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响水海龙运输有限公司追偿;四、驳回王卫东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3-25
发布时间
2021-10-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建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0586627571B
登记机关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常州市龙城大道2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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