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姜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612********25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508民初8415号
案号
(2021)苏0508执21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姜帅归还原告孟庆高借款本金35000元,于2021年4月12日前支付(支付至以下账户:户名:孟庆高,账号:622848163974433997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鄂州官柳分行)二、如被告姜帅逾期支付的,需向原告孟庆高加付违约金5000元。三、案件受理费1014元,减半收取507元,由被告姜帅负担,于2021年4月12日前支付给原告孟庆高。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即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4-29
发布时间
2021-10-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