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连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34********25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634民初2235号 |
案号 |
(2021)冀0634执7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曲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连强偿还原告甄正光借款本金60,000元,利息20,000元,共计80,000元。被告于2020年11月底偿还原告利息10,000元,12月底偿还利息10,000元,剩余60,000元本金于2021年10月1日前偿还清。如有一期逾期可以就夫支付款项申请全部执行,并自逾期之日起以6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利息;二、诉讼费由原告承担;三、其它一切为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282元,减半收取1141元,由甄正光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曲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时间 |
2021-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