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金达地产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67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581民初14350号 |
案号 |
(2019)苏0581执61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苏州金达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薛同进工程款33万元,并支付自2018年11月13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62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850元,由被告苏州金达地产有限公司负担。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6250元由本院退回,被告应负担案件受理费6250元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原告预交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直接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8-29 |
发布时间 |
2019-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沈根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1576737988G |
登记机关 |
常熟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常熟市虞山镇联丰路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