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酷金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38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91民初2506号 |
案号 |
(2019)苏0591执33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苏州智慧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尚欠原告苏州星火丰盈环保包装有限公司货款1944075元,此款被告苏州智慧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按以下方式偿还:于2019年7月1日之前向原告支付货款500000元;于2019年8月31日之前向原告支付货款361018.75元;于2019年10月30日之前向原告支付货款361018.75元;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向原告支付货款361018.75元;于2020年2月28日之前向原告支付货款361018.75元。二、被告苏州酷金投资有限公司、彭士龙对被告苏州智慧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苏州酷金投资有限公司、彭士龙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苏州智慧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追偿。三、案件受理费22296元,减半收取为11148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6148元,由被告苏州智慧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酷金投资有限公司、彭士龙负担。被告苏州智慧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酷金投资有限公司、彭士龙承诺于2019年8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苏州星火丰盈环保包装有限公司。四、若被告苏州智慧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酷金投资有限公司、彭士龙未按期按款足额履行上述第一、三项付款义务,则原告苏州星火丰盈环保包装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要求被告苏州智慧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酷金投资有限公司、彭士龙向原告苏州星火丰盈环保包装有限公司另行支付违约金20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7-09 |
发布时间 |
2019-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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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彭士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8313848010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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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苏州市胥江路高木桥西堍5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