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俊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111********65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202民初2018号
案号
(2021)皖1202执26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确认第三人唐俊东持有的被告阜阳瑶海市场开发有限公司93.36%的股权中有13.08%股权属于贺家明所有、7.27%股权属于陈华全所有、7.27%股权属于殷萍所有、6.69%股权属于耿强所有、6.10%股权属于季汝宏所有、4.36%股权属于朱庆寿所有、4.36%股权属于凌必华所有、2.91%股权属于陆广华所有、2.91%股权属于曹伟东所有、2.91%股权属于王家桂所有、2.91%股权属于张树宝所有、1.45%股权属于张永寿所有、1.16%股权属于韩慧荷所有;二、被告阜阳瑶海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前将上述股权过户给上述原告,第三人唐俊东予以配合。三、案件受理费135800元,减半收取679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72900元,由被告阜阳瑶海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5-14
发布时间
2021-10-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