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建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02********105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981民初1347号
案号
(2021)赣0981执恢5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丰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曾建国、李晓玲尚欠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53125.54元、利息9306.95元、违约金和手续费13264.57元,合计75697.06元(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之后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被告曾建国、李晓玲于2019年4月18日前归还27758.14元,于2019年5月至11月的每个月30日前各归还1500元,余款于2019年12月20日前还清给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如被告曾建国、李晓玲有任何一笔未按期归还,则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曾建国、李晓玲全部欠款。 二、案件受理费1692元,减半收取846元,诉讼保全费777元,合计1623元,由被告曾建国、李晓玲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丰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9-24
发布时间
2021-10-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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