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924********32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924民初240号 |
案号 |
(2021)冀0924执6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刘博向原告借款49000元,定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4000元及相应利息,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剩余借款本金25000元及相应利息。二、被告李金磊对上述借款本息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13元,由二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时间 |
2021-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