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西双版纳源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9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云2822民初424号 |
案号 |
(2021)云2801执36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勐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西双版纳源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西双版纳勐海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500000元。利息125606元。合计3625606元。律师费15000元。被告西双版纳恒鼎鑫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高峰、汤晓燕对上诉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17962.5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06 |
发布时间 |
2021-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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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高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822329219534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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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