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易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424********02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4民终723号
案号
(2021)赣0403执13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下协议: 1、双方确认总共债权65万元(包含利息),双方于调解协议签订之日,由陈荣菊向朱员琼支付20万元(此款已于2020年6月5日支付)。 2、于2021年5月22日之前由陈菊荣向朱员琼支付30万元,于2022年5月22日之前支付剩余15万元。 3、吴易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一审诉讼费8266.5元(含诉讼保全费),二审诉讼费10050元减半收取5025元,由陈菊荣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6-15
发布时间
2021-10-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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