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易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424********02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4民终723号 |
案号 |
(2021)赣0403执13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如下协议: 1、双方确认总共债权65万元(包含利息),双方于调解协议签订之日,由陈荣菊向朱员琼支付20万元(此款已于2020年6月5日支付)。 2、于2021年5月22日之前由陈菊荣向朱员琼支付30万元,于2022年5月22日之前支付剩余15万元。 3、吴易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一审诉讼费8266.5元(含诉讼保全费),二审诉讼费10050元减半收取5025元,由陈菊荣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6-15 |
发布时间 |
2021-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