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章丽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321********078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828民初634号 |
案号 |
(2021)赣0828执5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万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黄绪亲、章丽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江西万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0元及相应利息(借款期限内利息按年利率8.265%计算,逾期利率自2020年6月27日起按年利率5.86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利息应扣除被告已经支付的利息4,247.3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6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黄绪亲、章丽平共同负担,并随上述期限一并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万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时间 |
2021-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