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郴州驰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9592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1002民初2483号
案号
(2021)湘1002执25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唐朝海、被告胡玉英、被告郴州驰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北湖支行信用卡透支款本金46735.72元、利息10425.6元、违约金3773.28元,共计60934.6元(利息和违约金暂计算至2021年3月16日,此后利息、违约金按照《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购车专项分期付款合同》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如被告唐朝海、被告胡玉英、被告郴州驰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第一项还款义务,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北湖支行可就上述借款本息及违约金对被告唐朝海名下的湘lej000号纳智捷牌汽车(发动机号cbg006721)在折价或者变卖、拍卖所得价款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662元,由被告唐朝海、被告胡玉英、被告郴州驰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9-03
发布时间
2021-10-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土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1000395926413X
登记机关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香雪大道今日兴城香雪商业街D区24幢10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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