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贾艳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702********12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702民初1001号 |
案号 |
(2021)冀0702执2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一、被告孙艳彬共欠原告张家口正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312000及利息、律师费共计430000元,被告孙艳彬于本调解书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内还清。二、被告贾艳霞对本调解书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双方再无其他纠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875元,由二被告承担。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时间 |
2021-10-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