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钟伟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425********0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825民初1654号
案号
(2021)赣0825执7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钟伟绍、裘忠文自愿于2021年6月22日前偿还原告蔡润玉借款利息221.2万元;二、被告钟伟绍、裘忠文自愿于2021年6月22日前偿还原告蔡润玉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200万元,按年利率15.4%从2020年8月20日开始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3604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26802元,被告钟伟绍、裘忠文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7-01
发布时间
2021-10-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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