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钟伟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425********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825民初1654号 |
案号 |
(2021)赣0825执7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钟伟绍、裘忠文自愿于2021年6月22日前偿还原告蔡润玉借款利息221.2万元;二、被告钟伟绍、裘忠文自愿于2021年6月22日前偿还原告蔡润玉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200万元,按年利率15.4%从2020年8月20日开始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3604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26802元,被告钟伟绍、裘忠文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01 |
发布时间 |
2021-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