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521********0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521民初767号
案号
(2021)赣0521执11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分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黄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宜支行贷记卡透支本金79965.64元、利息6973.68元、逾期还款违约金16573.43元(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计算至2021年1月13日),合计103512.75元,并支付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标准计算自2021年1月14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70元,减半收取计1185元,保全申请费1070元,合计2255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黄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分宜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6-16
发布时间
2021-10-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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