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吕守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828********6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522民初693号 |
案号 |
(2021)黑0522执3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友谊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黑龙江省科润种业有限公司、被告吕守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给付原告郎永军黄豆款40 000.00元,同时以40 000.00元为基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计算给付利息,时间自2019年1月3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40 0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时间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给付之日止;二被告对上述款项互负连带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0.00元(原告已预交800.00元),公告费560.00元由被告黑龙江省科润种业有限公司、被告吕守军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友谊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时间 |
2021-10-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