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章敏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28********00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923民初565号 |
案号 |
(2021)赣0923执13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高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章敏娟欠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险代赔款217746.64元,利息10881.37(从2019年4月3日代赔起计算至2020年2月1日止,后续利息从2020年2月2日起至付清代赔款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算),限章敏娟于2020年9月15日前向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偿还5万元本金,于2021年1月15日前向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偿还5万元本金,剩余保险代赔款及利息于2021年5月15日前全部付清。二、如章敏娟没有按约定的期限归还,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向法院申请全部执行。三、其它无争议。案件受理费4730元,减半收取2365元,保全费1663元,共计4028元由章敏娟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9-22 |
发布时间 |
2021-10-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