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章敏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28********006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923民初565号
案号
(2021)赣0923执13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高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章敏娟欠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险代赔款217746.64元,利息10881.37(从2019年4月3日代赔起计算至2020年2月1日止,后续利息从2020年2月2日起至付清代赔款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算),限章敏娟于2020年9月15日前向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偿还5万元本金,于2021年1月15日前向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偿还5万元本金,剩余保险代赔款及利息于2021年5月15日前全部付清。二、如章敏娟没有按约定的期限归还,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向法院申请全部执行。三、其它无争议。案件受理费4730元,减半收取2365元,保全费1663元,共计4028元由章敏娟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高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9-22
发布时间
2021-10-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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