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县友谊淀粉糖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13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33民初268号 |
案号 |
(2019)冀0133执6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赵县友谊淀粉糖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彦波借款本金357560.66及利息76855.05元,共计434415.71元。二、驳回原告李彦波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816元,由被告赵县友谊淀粉糖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5-27 |
发布时间 |
2019-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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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月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33791359422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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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赵县308国道东国王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