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01********7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302民初9130号
案号
(2021)黔0302执54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2020)黔0302民初9130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由被告(被申请人唐磊)归还原告(申请人张凯)借款17700元,诉讼费250元,公告费560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的执行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6-08
发布时间
2021-11-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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