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余海阔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329********4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923民初685号 |
案号 |
(2021)赣0923执10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高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余海阔、余思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付原告江西正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饲料款406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20年4月28日至付清款项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