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102********41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103刑初156号 |
案号 |
(2021)鲁1103执12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韩伟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8-03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