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松原市豫桥油气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04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宁民初字第1836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3)宁民执字第005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江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松原市豫桥油气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松原市天浩石油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所欠工程款,此款于2012年8月16日之前一次性给付570387.33元(1140774.66元的一半),并自2012年6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二、被告松原市豫桥油气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松原市天浩石油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所欠工程款,此款于2012年9月16日之前一次性给付570387.33元(1140774.66元的一半),并自2012年6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三、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13-05-06 |
发布时间 |
2013-10-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洪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701740455350Y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大街湛江路17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