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和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39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园民初字第02852号 |
案号 |
(2015)园执字第018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赵琛自愿偿还原告苏州工业园区尚瑞电子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利息、律师费等合计60万元,该款在2015年4月27日前偿还。 若被告赵琛未按期偿还上述债务,应向原告另行支付违约金3万元,原告有权就该违约金及全部剩余未支付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被告苏州和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赵琛在本协议第一条中的全部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5046元,由被告赵琛、苏州和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已由原告预交,本院不再退还,被告赵琛、苏州和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给付上述款项时将该款直接给付原告。 四、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给付后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余纠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5-27 |
发布时间 |
2015-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苏州金阊区阊胥路483号工投科技创业园5号楼520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