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华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10********8Q0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1003民初2325号 |
案号 |
(2020)湘1003执6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由被告湖南华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曾捍利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15 800元: 由被告湖南华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曾捍利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加班工资7550元; 三、驳回原告曾捍利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湖南华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08 |
发布时间 |
2020-08-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翔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000MA4L3W8Q0E |
登记机关 |
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仙分局 |
注册地址 |
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街道中行路白鹿茗园小区3幢2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