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吉林亿丰能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70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松民二初字第52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4)松民执字第000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解除原告与第一被告间的2012年小企业借款字第013号借款合同。 第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借款43 800 794.13元(诉讼中如有给付依合同约定计算扣除),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欠款8.61%的利息和50%的罚息。 原告就第一被告00628795000078669824号权利凭证应收账款有优先受偿权。 第二被告、第三被告、第四被告、第五被告分别对第一被告的欠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审理费263 924元由第一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14-05-20 |
发布时间 |
2014-09-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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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海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721737032031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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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前郭县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