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吉林亿丰能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70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3)松民二初字第52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4)松民执字第000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解除原告与第一被告间的2012年小企业借款字第013号借款合同。 第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借款43 800 794.13元(诉讼中如有给付依合同约定计算扣除),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欠款8.61%的利息和50%的罚息。 原告就第一被告00628795000078669824号权利凭证应收账款有优先受偿权。 第二被告、第三被告、第四被告、第五被告分别对第一被告的欠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审理费263 924元由第一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14-05-20
发布时间
2014-09-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孙海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721737032031P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前郭县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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