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省义乌市新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辛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29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623民初3277号 |
案号 |
(2020)皖1623执1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浙江省义乌市新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辛分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葛标购房款89992元及违约金5624.5元,合计95616.5元;二、驳回原告葛标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145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1-08 |
发布时间 |
2020-0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剑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623662937927N |
登记机关 |
利辛县城西市场监督管理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五一西路(五一广场东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