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中煤远大河北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90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冀0728民初916号 |
案号 |
(2018)冀0728执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中煤远大河北物流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襄阳南车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欠款等费用3947700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付清。 《补充协议书》约定的27组牵引半挂车和一台半挂车,即新L17842、新L18439、新L17908、新L18072、新L18237、新L18416、新L18371、新L18406、新L18397、新L18349、新L18404、新L18412、新L18410、新L18372、新L18448、新L18401、新L18422、新L18417、新L18147、新L18449、新L17947、新L18446、新L18428、新L17541、新L18445、新L18426、新L18344、新BL959挂、新BM082挂、新BL958挂、新BL956挂、新BM042挂、新BM088挂、新BM116挂、新BM117挂、新BL744挂、新BL907挂、新BL478挂、新BL947挂、新BJ754挂、新BL939挂、新BL101挂、新BL748挂、新BM133挂、新BM095挂、新BM115挂、新BM075挂、新BM122挂、新BM057挂、新BM125挂、新BM111挂、新BM118挂、新BM129挂、新L3852挂、新BL953挂归原告襄阳南车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被告中煤远大河北物流有限公司在原告襄阳南车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上述车辆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应及时协助(包括处理违章、年检、补齐证照手续等各项义务)。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7827.05元,由原告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8-01-19 |
发布时间 |
2018-05-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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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阳午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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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怀安县柴沟堡镇河北怀安工业园区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