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永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9517**** |
执行依据文号 |
常武劳人仲案字【2015】第309号 |
案号 |
(2015)武执字第020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应给付申请执行人韦学勤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180元、护理费540元、鉴定费4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6972元、停工留薪期间工资13539.9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2196.4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6470元,以上合计190253.3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9-23 |
发布时间 |
2016-0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毅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武进区横山桥朝阳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