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日照星光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19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1102民初1302号 |
案号 |
(2016)鲁1102执29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日照华冠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借款本金1275 594.35美元及利息、罚息(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扣除已付利息,随本付清)。 二、被告王林为、被告徐延安、被告杨玲玲、被告日照星光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被告日照华冠贸易有限公司所负向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偿还借款本息义务均在最高额1 200万元人民币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王林为、被告徐延安、被告杨玲玲、被告日照星光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享有向被告日照华冠贸易有限公司追偿的权利。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8 974元,保全费5 00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11-04 |
发布时间 |
2017-0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少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100661956202P |
登记机关 |
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日照市山海天太公岛一路东段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