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港保税区容大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43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和民三初字第0574号 |
案号 |
(2017)津0101执14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三审判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纵横、刘淑霞、天津港保税区容大商贸有限公司偿还申请人天津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垫付贷款本息 1836195.49元,并以此为基数自2014年12月31日起至2015年4月13日的利息损失29144元,及自2015年4月14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损失(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被执行人共同负担案件诉讼受理费21588元,执行费2126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17-05-12 |
发布时间 |
2017-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纵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764328882F |
登记机关 |
市自贸区市场监管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六路78号B-509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