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会理县亿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47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川0124民初313号 |
案号 |
(2017)川0124执26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会理县亿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省国都联保金融仓储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监管费人民币200000元。 二、驳回原告四川省国都联保金融仓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642元,由被告会理县亿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此费用已由原告四川省国都联保金融仓储有限责任公司垫付,被告会理县亿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履行上述判决支付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四川省国都联保金融仓储有限责任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郫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7-11-07 |
发布时间 |
2017-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莫天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3425754740523M |
登记机关 |
会理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 |
注册地址 |
会理县黎溪镇力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