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省博兴县鑫佳钢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88271****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博商初字第488号
案号
(2015)博执字第005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博兴县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截止2015年6月12日被告山东省博兴县鑫佳钢铁有限公司尚欠原告魏龙亭借款本金2 800 000元,利息760000元,本息共计3 560 000元; 二、自2015年6月13日起至被告山东省博兴县鑫佳钢铁有限公司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被告以2 800 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向原告魏龙亭支付利息; 三、被告山东省博兴县鑫佳钢铁有限公司同意于2015年7月2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 000 000元,剩余本金800 000元及利息于2015年8月20日前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博兴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5-08-05
发布时间
2016-08-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乔国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625688271393K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博兴县兴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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