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驻马店市东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42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702民初6429号 |
案号 |
(2019)豫1702执恢5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孟体峰、驻马店市东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遂平县宸宇农牧有限公司同意于2018年9月29日前返还借款本金100万元,于2018年10月29日前返还借款本金100万元,于2018年11月29日前返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该笔借款剩余的所有利息、罚息、复利(利率按双方合同的约定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7-29 |
发布时间 |
2020-0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7005542479537 |
登记机关 |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驻马店市中华大道东段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