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湘潭碱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90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湘0381民初2024号
案号
(2019)湘0381执恢2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湘乡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湘潭碱业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湘乡市旺达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货款2995662元并支付自2017年9月20日起到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其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湘乡市旺达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以上给付内容,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08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35800元。由原告湘乡市旺达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承担5800元,被告湘潭碱业有限公司承担3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湘乡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9-01-15
发布时间
2019-0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伍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381190018323G
登记机关
湘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湖南省湘乡市昆仑桥办事处南津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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