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煜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94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湘0112民初643号 |
案号 |
(2016)湘0112执6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限被告湖南煜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 日内支付原告长沙晟和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货款118 835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向原告支付从2015年11月23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 驳回原告长沙晟和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677元,财产保全费1170元,合计3847元,由被告湖南煜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6-07-07 |
发布时间 |
2017-07-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礼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0005994400444 |
登记机关 |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郴州市北湖区市郊乡长冲村第六组湘南高新科技园3号标准厂房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