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竹溪浩伟文体实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88498****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鄂茅箭民二初字第00136号
案号
(2019)鄂0324执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竹溪浩伟文体实业有限公司及被告梅书国确认拖欠原告李丽借款本金30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3000000元为本金从2014年7月2日起按照月息2%计算。被告竹溪浩伟文体实业有限公司及被告梅书国自愿于2017年5月1日前偿还原告李丽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对应的利息,于2017年8月1日前偿还原告李丽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对应的利息,于2017年12月1日前偿还剩余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对应利息,利随本清。若任意一期逾期,原告李丽可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告竹溪浩伟文体实业有限公司及被告梅书国一次性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按照月息2%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36400元,退还原告李丽18200元,由被告竹溪浩伟文体实业有限公司及被告梅书国负担182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竹溪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19-01-06
发布时间
2019-0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梅书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十堰市竹溪县城关镇浩伟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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