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吉林省联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7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松民二初字第100号
案号
(2015)松执字第000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在2014年12月22日-2015年6月30日之前由被告自行出售本案诉争的41套房屋(其中34套公寓、7套住宅)。被告按3000元每平方米退还原告购房款。被告只有将相应的房款交给原告,其外售行为方合法有效。每收到一套房款,原告及时解封一套房屋。被告应按楼层出售(前一楼层未售完,不得出售后一层楼房)。 二、被告在2015年7月1日未售出的房屋,双方均认可双方于2014年8月4日签订的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未给付房款部分)。被告给原告办理产权预登记手续。按合同约定履行。 三、被告赔偿原告违约损失自2014年10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支付本金1550万的利息。每支付一笔停止支付相应款项的利息。2015年7月1日全部计息停止。 诉讼费114800元由法院退还原告57400元,由被告承担574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15-07-17
发布时间
2016-01-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朱红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721737012225Y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郭尔罗斯工业集中区(鲜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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