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吉林省联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7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松民二初字第100号 |
案号 |
(2015)松执字第000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在2014年12月22日-2015年6月30日之前由被告自行出售本案诉争的41套房屋(其中34套公寓、7套住宅)。被告按3000元每平方米退还原告购房款。被告只有将相应的房款交给原告,其外售行为方合法有效。每收到一套房款,原告及时解封一套房屋。被告应按楼层出售(前一楼层未售完,不得出售后一层楼房)。 二、被告在2015年7月1日未售出的房屋,双方均认可双方于2014年8月4日签订的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未给付房款部分)。被告给原告办理产权预登记手续。按合同约定履行。 三、被告赔偿原告违约损失自2014年10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支付本金1550万的利息。每支付一笔停止支付相应款项的利息。2015年7月1日全部计息停止。 诉讼费114800元由法院退还原告57400元,由被告承担574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15-07-17 |
发布时间 |
2016-0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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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红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721737012225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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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郭尔罗斯工业集中区(鲜丰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