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州市德美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508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苏0412民初1180号 |
案号 |
(2016)苏0412执40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常州市德美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常州朗锐铸造有限公司欠款人民币35223274.01元。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计217917元,由常州市德美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费(开户行:江苏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户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80402016138963)。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6-09-13 |
发布时间 |
2016-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武进区前黄镇寨桥工业集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