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瑞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60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博商初字第902号 |
案号 |
(2015)博执字第005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兴县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瑞泰新能源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原告赵明强、李相杰、李相奇、赵正宽、黄俊民、赵东波货款1 658 644.20元; 二、被告山东瑞泰新能源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赵明强、李相杰、李相奇、赵正宽、黄俊民、赵东波支付上述货款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其中67 399元自2014年9月1日起算,795 622.4元自2014年10月1日起算,795 622.4元自2014年11月1日起算,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5-07-22 |
发布时间 |
2016-08-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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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培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625586061125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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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博兴县经济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