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省芜湖明鑫航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58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武海法商字第01042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6)鄂72执4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汉海事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省芜湖明鑫航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卞飞借款人民币470万元及利息人民币48万元; 二、被告李明、陈桂红对被告安徽省芜湖明鑫航运有限公司所负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安徽省芜湖明鑫航运有限公司追偿; 三、原告卞飞对被告夏世友所有的“明鑫358”轮、被告王侠所有的“明鑫268”轮享有抵押权,有权以该两轮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两轮的价款在上述判项一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汉海事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6-09-20 |
发布时间 |
2016-1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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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桂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200675880616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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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中山南路1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