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省芜湖明鑫航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58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武海法商字第00711号 |
案号 |
(2017)鄂72执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汉海事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夏世友于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贷款本金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1574687.88元及截止到2015年5月5日的利息129239.85元和罚息(罚息以本金1574687.88元为基数,自2015年5月6日起按照年利率11.99%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被告杜玉兰、沙贾勋、安徽省芜湖明鑫航运有限公司对被告夏世友所负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被告夏世友、杜玉兰、沙贾勋、安徽省芜湖明鑫航运有限公司完全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后,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与其余各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四、案件受理费21215元,因调解减半收取10607.50元,由被告夏世友、杜玉兰、沙贾勋、安徽省芜湖明鑫航运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汉海事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7-01-05 |
发布时间 |
2017-0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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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桂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200675880616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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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中山南路1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