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门市联盈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29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604民初20643号 |
案号 |
(2019)粤0604执1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禅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门市联盈贸易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吴长根支付货款本金1407994.43元及利息(以1407994.43元为本金,自2018年8月17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梁伟斌对上述第一项判项主文确定的被告江门市联盈贸易有限公司应承担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江门市联盈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江门市联盈贸易有限公司、梁伟斌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8844元,由被告江门市联盈贸易有限公司、梁伟斌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1-03 |
发布时间 |
2019-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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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梁伟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703782955476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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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门市会龙里48号103第三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