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市先达精密压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1291****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津0111民初5285号
案号
(2016)津0111执36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天津市先达精密压铸有限公司欠原告天津市西青区上辛口乡下辛口电镀厂加工费19570000元,被告于2016年9月30日之前支付加工费570000元,于11月30日之前支付1500000元,2017年1月30日之前支付1500000元,7月30日之前支付4000000元,2018年1月30日之前支付4000000元,7月30日之前支付4000000元,余款4000000元于2019年1月30日之前付清。 二、如果被告有一期未按上述约定支付加工费,原告自被告违约之日,有权就剩余全部未支付的加工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其他无争议。 四、案件受理费75728元,原告自愿负担45728元,被告自愿负担30000元(此款由原告先行垫付,被告于2016年9月30日之前直接给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16-10-08
发布时间
2016-11-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红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27612912369
登记机关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天津市津南开发区(西区)上海街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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