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永达物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97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1202民初2638号 |
案号 |
(2018)皖1202执9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永达物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阜阳颍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颍州支行借款本金10000000元及其利息(利息从2015年3月24日起至款付清日止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扣除已付利息);如被告安徽永达物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逾期未还,被告范云阳、曾文捷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原告阜阳颍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颍州支行对被告安徽永达物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抵押担保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1800元,由被告安徽永达物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8-04-26 |
发布时间 |
2018-06-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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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范云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200059737787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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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泰山路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