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熟市梅李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58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苏0581民初2109号 |
案号 |
(2016)苏0581执38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耿、董泽林归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2699173.19元及利息、罚息、复利[计算至2016年1月22日的逾期利息人民币171828.54元、逾期罚息(含复利)人民币217449.5元,自2016年1月23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逾期罚息(含复利)按《联保体授信合同》的约定计算]。 二、被告李耿、董泽林支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律师费人民币107000元。 上述第一、二项款项由被告李耿、董泽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采用转帐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帐号;或汇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常熟农村商业银行金龙支行,账号:101210001014498579 )。 三、被告李伟、邓美玲、苏保庆、刘风利对被告李耿、董泽林的上述债务在最高额人民币87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四、被告常熟市梅李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对被告李耿、董泽林的上述债务在最高额人民币87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6-06-24 |
发布时间 |
2016-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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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1755858857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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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常熟市梅李镇梅南路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