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十堰市皓景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17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鄂03民终1809号 |
案号 |
(2017)鄂0302执4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陈平、十堰市皓景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前一次性支付十堰双松实业有限公司2300000元整,如陈平、十堰市皓景置业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双方均同意按照一审法院判决确定的内容执行。 二、本案所涉双方民间借贷就此全部了结。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一审案件受理费35863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40863元,由陈平、十堰市皓景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2849元,减半收取6424.5元,由陈平、十堰市皓景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7-03-03 |
发布时间 |
2017-07-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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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景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300691773167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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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十堰市五堰街办柳林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