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十堰市金诚信业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41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鄂0302民初3850号 |
案号 |
(2017)鄂0303执6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缺席判决如下: 一、被告金文玺、十堰市金诚信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10内偿还原告张宏奎、杜进艳借款255万元及利息(利息均按月息2%计付,本金200万元自2015年4月14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本金100万元自2015年6月27日起至2016年3月5日,后以本金55万元自2016年3月6日起至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张宏奎、杜进艳其他的诉讼请求。 义务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27600元,由被告金文玺、十堰市金诚信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7-07-26 |
发布时间 |
2018-0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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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金文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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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十堰市茅箭区东岳路16号绿洲5A商务中心15-12-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