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阜阳市兴盛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81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1225民初6138号 |
案号 |
(2020)皖1225执3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王俊南医疗费5000元;二、被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王俊南医疗费92868.98元;三、被告阜阳市兴盛物流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王俊南医疗费22646.91元,被告方文淼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赔偿10000元,待执行时予以扣除)。上述判决第一至三项均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37元(原告预交),本院减收计1218.50元,由被告阜阳市兴盛物流有限公司、方文淼负担。鉴定费2000元(被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预交),由被告阜阳市兴盛物流有限公司、方文淼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1-10 |
发布时间 |
2020-0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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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廷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200798143640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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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阜临路七建公司综合楼 |